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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2023年 2月 1日召开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马鞍山市投资建设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项目,主要生产锂电复合铜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月 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023年 2月 2日,公司与马鞍山市宁马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马鞍山市宁马新型功能区管委会”)签订了《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合同约定在马鞍山市宁马新型功能区规划区域内投资建设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项目,主要生产锂电复合铜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2月 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近日,公司、安徽宝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宝明”或“甲方”)、马鞍山市横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代建方“)和马鞍山市宁马新型功能区管委会签订了《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代建合同》,合同约定在马鞍山市宁马新型功能区规划区域内投资建设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项目,由乙方代甲方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并进行项目工程建设(以下简称“代建项目”、“本项目”或“项目”),土地费用及建设资金由乙方先行出资,项目建设完毕后,甲方偿还乙方先出资的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资金成本。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